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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级建筑资质延期需要哪些材料
石家庄一级建筑资质是指在石家庄市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企业,具备承担建筑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的能力和条件,经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批准,颁发的一级建筑施工资质证书。一级建筑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在有效期内,企业需要按时向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延期,否则将面临资质证书被吊销或降级的风险。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级建筑资质延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应按规定完成相应等级、类别的建筑工程,并取得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3.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应按规定缴纳建筑市场监管费,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违约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5.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未发生资质转让、出租、出借、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6.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或变化后仍符合原资质等级、类别的要求。
一级建筑资质延期的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企业向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延期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2.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补正;
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如有需要,可以进行现场核查;
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延期或不予延期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企业;
5.企业收到延期决定书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新的资质证书。
一级建筑资质延期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企业的延期申请书,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3.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4.企业的近五年内承担的建筑工程业绩清单,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合同金额、竣工日期、业主单位等信息,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企业的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6.企业的技术人员名单,应当包括姓名、职称、职务、身份证号、注册资格证书号等信息,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企业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8.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等信息,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发票、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10.企业的近五年内缴纳的建筑市场监管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11.企业的近五年内接受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价等相关记录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12.企业的近五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违约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处理情况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13.企业的近五年内是否发生资质转让、出租、出借、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14.企业的资质条件变化情况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