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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是指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所具备的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国家对建筑业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根据《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总承包资质又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等10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则涉及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钢筋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24个专业,每个专业又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
金华市是浙江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浙江省中部,是浙江省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金华市的建筑业发展较为迅速,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建筑企业1130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25家,专业承包企业1005家。金华市的建筑企业资质申办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金华市住建局)负责。金华市住建局根据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金华市的建筑企业资质申办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指导。
根据《细则》,申请在金华市设立或变更建筑企业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
2.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4.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记录;
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根据不同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单位需要满足不同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经验和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具体的要求可以参考《细则》的附录1和附录2。例如,申请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固定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5名以上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3名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每名一级注册建造师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
4.具有3名以上注册建筑师,其中1名以上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5.具有3名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1名以上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具有3名以上注册设备工程师,其中至少有一名从事给排水专业,一名从事暖通空调专业,一名从事电气专业;
7.具有3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8.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9.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10.在过去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并取得良好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记录;
11.在过去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或节能改造项目,并取得良好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记录。
根据《细则》,申请在金华市设立或变更建筑企业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申请单位向金华市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等;
2.金华市住建局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3.申请单位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金华市住建局提交现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固定资产清单、施工机械设备清单、施工经验和业绩清单等;
4.金华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出具现场核查意见书;
5.申请单位在收到现场核查意见书后15日内,向金华市住建局提交复审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现场核查意见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6.金华市住建局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出具复审意见书,并报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浙江省住建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