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申办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手续

建筑企业资质是指建筑企业具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是建筑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江都市作为扬州
更新日期:1天前

文章正文

建筑企业资质是指建筑企业具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是建筑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江都市作为扬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现代化的城市风貌,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江都市的建筑业发展迅速,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江都市对申办建筑企业资质有一定的要求和程序。本文将介绍江都申办建筑企业资质的基本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申办建筑企业资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

2.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成本、进度控制体系;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7.没有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

具体而言,申办建筑企业资质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依法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应在江都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申请人应在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并取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证》;

4.申请人应在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5.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资质类别、等级和专业,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条件,具体标准可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二、申请材料

根据《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申办建筑企业资质应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固定资产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10.企业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成本、进度控制体系的文件;

12.申请表(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每份材料应有目录和页码。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或撤销已办理的资质。

三、办理流程

申办建筑企业资质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提交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接受现场审核;

3.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规定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资质类别、等级和专业等,公示地点为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窗口;

5.公示期内,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施工机械设备、技术人员等,核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加盖公章;

6.公示期满后,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初审意见和现场核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7.批准的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批准的申请人,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

四、注意事项

申办建筑企业资质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申办建筑企业资质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如有发现此类行为,请及时向江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