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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申请办理流程
公路养护是指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改善,以保证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舒适。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其资质是指其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能力和条件。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有一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二)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技术设备;(三)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作业经历;(四)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全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审批资质申报事项,颁发资质证书,并对资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是资质申报的受理、评审机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向交通运输厅提交审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公示和监管,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网上监管和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养护作业单位,通过该平台向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也可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一)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二)企业财务报表;(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文件;(四)企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及从业经历等相关材料。
交通运输厅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资质许可有效期内,养护作业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养护作业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且需承继原单位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资质。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刊登遗失声明后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