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2年6月
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 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机构调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情况表(建金1-1表)……………………………………6
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情况表(建金1-2表)……………………………………8
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情况表(建金1-3表)……………………………………9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情况表(建金1-4表)……………………………10
(二)人员调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人员结构情况表(建金2-1表)…………………………11
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人员情况表(建金2-2表)………………………………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人员情况表(建金2-3表)……………………………14
(三)业务运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建金3-1表)……………………………………15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情况表(建金3-2表)……………………………………18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分类情况表(建金3-3表)……………………………19
年度信息披露统计表(建金3-4表)……………………………………………23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情况表(建金3-5表)……………………………………38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构分析表(建金3-6表)……………………………………41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建金3-7表)……………………43
(四)政策调查
缴存政策调查表(建金4-1表)…………………………………………………47
提取政策调查表(建金4-2表)…………………………………………………50
贷款政策调查表(建金4-3表)…………………………………………………53
(五)资产和费用
办公场所和服务网点用房情况表(建金5-1表)………………………………55
管理费用支出情况统计表(建金5-2表)………………………………………56
(六)服务
12329渠道服务情况表(建金6-1表)…………………………………………57
主要指标解释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情况表 ………………………………………………… 58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 ………………………………………………… 59
(三)年度信息披露统计表 ………………………………………………………… 62
(四)缴存政策调查表…………………………………………………………………66
(五)提取政策调查表…………………………………………………………………68
(六)贷款政策调查表…………………………………………………………………69
附录…………………………………………………………………………………70
总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管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区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区城市指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
(三)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情况、业务运行状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产和费用支出等。
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制度的报告期别分别为年报、季报和月报。年报统计报告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季报统计报告期为当季首月1日至报告期末,月报统计报告期为当月1日至报告期末。报表的报送时间按《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统一组织,各级填报单位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系统报送。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系统迁移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后,统计人员通过该平台统计报表模块报送。
(七)报送要求
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八)质量控制
采用联网直报形式,各填报单位严格采用原始数据填报,确保对源头数据的集中管理。
(九)统计资料公布
每年5月底前,建金3-4表数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布。其余数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部管理使用。
(十)统计信息共享
依据建金3-4表生成的部分综合数据,可与其他部门及本系统内共享使用。按照协定方式、在最终审定数据10个工作日后共享,共享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共享责任人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
使用单位名录库情况
无。
报 表 目 录
表号 | 表名 | 报告期别 | 填报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及方式 | 页码 |
(一)机构调查 | ||||||
建金1-1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情况表 | 年报 | 设区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未与设区城市实现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年后3月15日前网络报送 | 6 |
建金1-2表 | 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情况表 | 年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办)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年后3月20日前网络报送 | 8 |
建金1-3表 | 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情况表 | 年报 | 设区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委会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年后3月15日前网络报送 | 9 |
建金1-4表 |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情况表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0 |
(二)人员调查 | ||||||
建金2-1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人员结构情况表 | 年报 | 设区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未与设区城市实现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年后3月15日前网络报送 | 11 |
建金2-2表 | 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人员情况表 | 年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办)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年后3月20日前网络报送 | 13 |
建金2-3表 |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人员情况表 | 年报 | 设区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委会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年后3月15日前网络报送 | 14 |
(三)业务运行 | ||||||
建金3-1表 |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 | 月报 | 设区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未与设区城市实现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 同上 | 月后10日前网络报送 | 15 |
建金3-2表 |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情况表 | 月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8 |
建金3-3表 |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分类情况表 | 季报 | 同上 | 同上 | 季后10日前网络报送 | 19 |
建金3-4表 | 年度信息披露统计表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年后3月15日前网络报送 | 23 |
建金3-5表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情况表 | 月报 | 同上 | 同上 | 月后10日前网络报送 | 38 |
建金3-6表 |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构分析表 | 季报 | 同上 | 同上 | 季后10日前网络报送 | 41 |
建金3-7表 |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 | 月报 | 同上 | 同上 | 月后10日前网络报送 | 43 |
(四)政策调查 | ||||||
建金4-1表 | 缴存政策调查表 | 季报 | 同上 | 同上 | 季后10日前网络报送 | 47 |
建金4-2表 | 提取政策调查表 | 季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50 |
建金4-3表 | 贷款政策调查表 | 季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53 |
(五)资产和费用 | ||||||
建金5-1表 | 办公场所和服务网点用房情况表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年后3月15日前网络报送 | 55 |
建金5-2表 | 管理费用支出情况统计表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56 |
(六)服务 | ||||||
建金6-1表 | 12329渠道服务情况表 | 季报 | 同上 | 同上 | 季后10日前网络报送 | 57 |
调 查 表 式
(一)机构调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情况表
表 号:建金1-1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市、州、盟)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84号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1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机构名称 |
103 | 机构类别□□ 10设区城市中心 20国管分中心 21中直分中心 22省(区)直分中心 30设区城市所辖县(市) 40省管县(市) 50行业—石油 51行业—电力 52行业—煤炭 53行业—铁路 54行业—钢铁 55行业—农垦 56行业—林业 57行业—监狱 58行业—其他(请注明) 60 新区 |
104 | 隶属关系□ 1设区城市政府(不含代管) 2区县政府 3省政府办公厅 4住建部门 5财政部门 6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7企业集团后勤部门 8企业集团财务部门 9其他(请注明) |
105 | 行政级别□ 1正厅 2副厅 3正处 4副处 5正科 6副科 |
106 | 单位性质□ 1行政机关 2参公事业 3一般事业(包括全额差额自收自支) 4公益一类 5公益二类 6企业 |
107 | 人员统一管理□ 1是 2否 |
108 | 资产统一管理□ 1是 2否 |
109 | 资金统一核算□ 1是 2否 |
110 | 政策统一制定□ 1是 2否 |
111 | 决策统一实施□ 1是 2否 |
112 | 系统统一建设□ 1是 2否 |
113 | 内设处(科)室数个 |
续表 | |
114 | 内设处(科)室名称 |
115 | 编制人数人 |
116 | 实有在编人数人 |
117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
118 | 统计工作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119 | 填报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120 |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1.机构名称:填报机构正式名称全称,以公章为准。
2.行政区划代码自动生成。
3.单位性质中参公事业和一般事业指尚未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指已经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
4.编制人数:填写编办批准的编制数。
5.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填写年末在编与非在编人员的全部从业人数总和。非在编人员包括劳务公司派遣和其他单位派驻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购买服务方式中,服务承接方为住房公积金工作安排的工作人员。
6.统计工作负责人:填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其授权的负责同志。
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情况表
表 号:建金1-2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市、州、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84号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1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机构名称 |
103 | 机构性质□ 1行政机关 2参公事业 |
104 | 是否独立设置□ 1是 2否 |
105 | 编制人数人 |
106 | 实有在编人数人 |
107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
108 | 统计工作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109 | 填报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110 | 办公地址 |
111 | 邮政编码□□□□□□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 |
说明:1.机构名称:监管机构正式名称全称,以公章为准。 2.行政区划代码自动生成。 3.统计工作负责人:监管机构的负责同志。 |
1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设立时间年 |
103 | 管委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 1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市政府3市房管部门4市建委 5市财政局6其他(请注明)7无 |
104 | 管委会委员人数人 |
105 | 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 |
106 | 机构办公地址 |
107 | 邮政编码□□□□□□ 邮箱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 |
说明:1.机构名称:设区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称。 2.行政区划代码自动生成。 |
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情况表
表 号:建金1-3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市、州、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84号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情况表
表 号:建金1-4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市、州、盟)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84号
101 | 会议时间年月 |
102 | 会议议题(可复选)□□□□□ 1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2审议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3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4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汇报 5其他(请注明) |
103 | 参加人数人 |
104 | 会议内容 |
105 | 表决方式□ 1记名投票 2不记名投票 3举手4通信5其他(请注明)。 |
106 | 会议记录人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为年度内召开的会议情况,每次会议填一张。 |
机构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二)人员调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人员结构情况表
表 号:建金2-1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市、州、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84号
机构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 人 | 100 | |
一、年龄段 | — | — | |
2000年及以后出生 | 人 | 201 | |
1990-1999年出生 | 人 | 202 | |
1980-1989年出生 | 人 | 203 | |
1970-1979年出生 | 人 | 204 | |
1969年以前出生 | 人 | 205 | |
二、职称 | — | — | |
正高级工程师 | 人 | 301 | |
高级工程师 | 人 | 302 | |
工程师 | 人 | 303 | |
助理工程师 | 人 | 304 | |
技术员 | 人 | 305 | |
正高级会计师 | 人 | 306 | |
高级会计师 | 人 | 307 | |
会计师 | 人 | 308 | |
助理会计师 | 人 | 309 | |
正高级统计师 | 人 | 310 | |
高级统计师 | 人 | 311 | |
统计师 | 人 | 312 | |
助理统计师 | 人 | 313 | |
正高级经济师 | 人 | 314 | |
高级经济师 | 人 | 315 | |
经济师 | 人 | 316 | |
助理经济师 | 人 | 317 | |
正高级审计师 | 人 | 318 | |
高级审计师 | 人 | 319 | |
审计师 | 人 | 320 | |
助理审计师 | 人 | 321 | |
其他 | 人 | 322 | |
无 | 人 | 323 |
续表
三、最高学历 | — | — | |
高中、中专及以下 | 人 | 401 | |
大学专科 | 人 | 402 | |
大学本科 | 人 | 403 | |
硕士研究生 | 人 | 404 | |
博士研究生 | 人 | 405 | |
四、最高学历专业 | — | — | |
经济类 | 人 | 501 | |
金融类 | 人 | 502 | |
会计类 | 人 | 503 | |
计算机 | 人 | 504 | |
法律类 | 人 | 505 | |
管理类 | 人 | 506 | |
其他类 | 人 | 507 | |
五、进入中心方式 | — | — | |
房改、房管、建设部门转入 | 人 | 601 | |
人事部门招聘 | 人 | 602 | |
中心自行组织招聘 | 人 | 603 | |
其他单位转(调)入 | 人 | 604 | |
军队转业 | 人 | 605 | |
其他 | 人 | 606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 |||
说明:1.职称栏填列实际持有相关职称证书的人数。持有多项职称的,选择与现有岗位最为接近的职 称。职称中的其他包括:政工师、研究员、审计师、税务师等。 2.其他单位转(调)入中的其他单位指除房改、房管、建设部门以外的单位。 3.本表100栏人数应等于建金1-1表中117栏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4.填写学历专业时,财政、税收、保险纳入金融专业;统计、审计纳入经济专业。 5.学历专业指专科及以上的专业类型。 6.审核关系: 100=201+202+203+204+205; 1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 +319+320+321+322+323; 100=401+402+403+404+405; 100=601+602+603+604+605+606; 501+502+503+504+505+506+507=402+403+404+405。 |
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人员情况表
表 号:建金2-2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市、州、盟)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84号
101 | 姓名□□□□ |
102 | 性别□ 1男 2女 |
103 | 出生年月年月 |
104 | 政治面貌 |
105 |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
106 | 职称□ 1工程师2会计师3经济师4政工师5研究员6审计师7统计师8无 |
107 | 职务□ 1厅局级正职2厅局级副职3县处级正职4县处级副职 5乡科级正职6乡科级副职7无 |
108 | 职级□ 1一级巡视员 2二级巡视员 3一级调研员 4二级调研员 5三级调研员 6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任科员 11一级科员 12二级科员 13无 |
109 | 任现职时间年月 |
110 | 编制情况□ 1公务员编制 2参公事业编制 3一般事业编制 |
111 | 毕业院校(全日制教育) |
112 | 最高学历□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3大学本科4大学专科5高中及以下 |
113 | 最高学历专业 |
114 | 最高学位□ 1博士2硕士3学士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为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正式在编人员信息,每人填一张。 |
机构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人员情况表
表 号:建金2-3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市、州、盟)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84号
机构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