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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报销范围及流程
(一)报销范围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二)报销流程
1、小病报销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2、大病报销流程:
(1)准备一份三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共同签名的诊断证明,加盖诊断科科室公章;
(2)出院后,携带诊断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原件等材料到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
(3)新农合结算科对资料进行审核,若符合重大疾病的补偿要求,就可以在诊断证明上盖新农合重大疾病诊治专用章,可拿到新农合的补偿款;若是不符合条件,就会按照正常疾病比例进行报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