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申报条件(风景园林资质申报技术人员条件要求)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专项资质介绍;  (一)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 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
更新日期:1天前

文章正文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专项资质介绍;

  (一)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 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 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二:企业申请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三:资质申报技术人员条件如下:

  (1)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 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8 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1名高级职称人员(园林),11名中级职称人员(园林、结构、建筑、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概预算等专业)

  四: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 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