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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计资质分为:风力发电设计、新能源发电设计、火力发电设计、送电设计、变电设计乙级等专业,设计类资质办理周期都比较长,注册类人员不好找,价格比较贵,这就造成电力设计资质转让的都很少,再加上资质改革很多地方资质新办业务都处在停办状态。
一、电力设计乙级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6名;
2、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3名;
3、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2名;
4、工程经济及概预算专业人员2名;
5、注册一级建筑师1名;
6、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1名;
7、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1名;
8、水工专业人员1名;
9、环境保护专业人员1名;
10、电力系统专业人员1名;
11、输煤除灰专业人员1名;
12、通信保护专业人员1名;
13、热工控制专业人员1名;
14、总图专业人员1名;
15、化学水处理专业人员1名。
二、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设计经验、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主持过电力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
三、非注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项大型项目设计或2项中型项目设计。
四、注册资本
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以上。
注意事项:
1、热工控制、电力系统、化学水处理、通信保护、总图专业人员均要求具有高级职称;
2、企业和人员业绩,应当包括以下2个设计类型:“火力发电、送电工程”,或“水力发电、送电工程”,或“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并且企业应当具备2个百万千瓦级水电站工程设计业绩。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注: 1.“火力发电”工程主导专业为:(1)—(4)、(6)、(9)、(19)—(23)的11个专业;“水力发电”工程主导专业为:(2)、(7)—(15)、(17)的11个专业;
“风力发电”工程主导专业为:(2)、(4)、(7)、(8)、(10)、(13)、(15)—(17)的9个专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主导专业为:(1)—(4)、(9)、(19)、(21)—(23)的9个专业;
“送电工程”主导专业为:(2)、(4)、(19)、(21)的4个专业;“变电工程”主导专业为:(2)—(4)、(19)、(21)、(23)的6个专业。
2.申请行业资质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2个设计类型:“火力发电、送电工程”;或“水力发电、送电工程”;或“水力发电、风力发电”,且企业具备2个百万千瓦级水电站工程设计业绩。
3.专业设置中,(19)—(23)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求为高级及以上。
4.行业资质专业人员的配备,括号内的数字为水力水电设计企业申请行业资质对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的要求。
5.火力发电专业资质核电站常规岛设计只核定甲级,除注册公用设备(动力)专业只需配备2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专业人员配备按照火力发电专业资质甲级标准核定。
6.企业取得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后,其承接业务的规模限200MW及以下,当其具有200MW规模的设计业绩后,方可承接300MW及以上规模的设计业务。
7.风力发电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地质专业也可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特大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备注 |
1 | 火力发电 | MW | ≥300 | 100—200 | 25~50 | 单机容量 | |
2 | 水力发电 | MW | ≥250 | 50~250 | ﹤50 | 单机容量 | |
3 | 风力发电 | MW | ≥100 | 50~100 | ≤50 | ||
4 | 变电工程 | KV | ≥330 | 220 | ≤110 | ||
5 | 送电工程 | KV | ≥330 | 220 | ≤110 | ||
6 | 新能源 | MW |
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1)动力 | 公用设备(动力) | 热机(锅炉、汽机) | |
(2)电气 | 电气(发输电) | 电气一次、电气二次 | |
(5)暖通空调 |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
(6)给水排水 |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7)规划 | 水利水电 | 水文规划 | |
(8)地质 | 水利水电 | 地质 | |
(9)水工 | 水利水电 | 水工 | |
(10)水土保持 | 水利水电 | 水土保持 | |
(11)征地移民 | 水利水电 | 征地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