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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墙保温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1、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字样,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申报。
2、根据企业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主要招聘包含工程师、技术工人等,此资质不需要建造师,也可以用一个建筑或者市政的都可以,看企业自己,技术负责人可以用建造师或者工程师。
3、企业以法人名义向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报州、厅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
4、审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处对申请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核对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场地、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5、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法定时限内,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通告无异议,正式通过。
6、领证:企业在资质通告之后,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建局建管科打印领取防腐保温资质证书。
二、外墙保温工程资质办理条件
企业想要了解办理条件,需要从了解防水防腐保温二级(乙级)资质标准,企业提供给主管部门审批的材料,都是以此为依据,逐一整理成册即可,实行电子审批的地区,需要加强扫描文件的清晰度和可辨度,不能模糊,大多数地区都不需要提交原件材料,大家注意。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新成立的企业以注册资金为考核对象;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