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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会计上还是税法上都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不同,会计利润和纳税差异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也有所不同,那么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怎么计算?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四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算公式及案例。
一、平均年限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计算方法也最为简便。在这种方法下,固定资产价值被认为是随时间转移的,与使用情况无关,每期的折旧额都是固定的。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案例1】2018年6月,甲公司取得一办公楼,该办公楼价值200万元,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则2018年该办公楼计提折旧额为多少?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月取得的固定资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所以2018年6月份取得的办公楼应于7-12月计提折旧,共计提6个月折旧。
年折旧率=(1-5%)÷20=4.75%
2018年计提折旧=200×4.75%÷12×6=4.75(万元)
二、工作量折旧法
工作量折旧法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和一些价值大且不常用的建筑施工设备,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折旧,每期的折旧额随工作量变化。使用这种方法的缺陷是忽略了无形损耗,固定资产即使是不使用也会发生损耗。而税法上的规定是固定资产每月都要计提折旧,就一定会产生税会差异。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共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案例2】乙公司有一生产设备,拟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该设备价值200万元,预计总工时20000小时,预计净残值为0。2019年5月总工时为150小时,则5月该设备计提折旧额为多少?
单位工时折旧额=2000000÷20000=100(元)
5月应计提折旧=100×150=15000(元)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才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在计提折旧时,不考虑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以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的净值为计算基础,以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为折旧率;在折旧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案例3】丙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生产设备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该生产设备原值为2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年折旧率为:2÷5=40%
第一年的折旧额=200×40%=80(万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200-80)×40%=48(万元)
第三年的折旧额=(200-80-48)×40%=28.8(万元)
最后两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四、五年折旧额=(200-20-80-48-28.8)÷2=11.6(万元)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和双倍余额法的适用条件相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报税务局批准才能使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案例4】丁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取得一生产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生产设备原值为2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2018年折旧率=5÷(1+2+3+4+5)=1/3
折旧额=(200-20)×1/3=60(万元)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同时考虑税会差异对企业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