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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信用信息主体公示系统工商年检:
一、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报送范围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三、报送途径
1、网上报送。各类市场主体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平台入口(网址:http://he.gsxt.gov.cn)网上报送年报信息。
2、书面报送。个体工商户可以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领取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书面报送。
三、网上报送流程
打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主体类型“企业、个体户或合作社”→输入“企业名称”、“个体户统一信用代码”或“合作社名称”→输入“密码”登录→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逐项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预览并公示”→点击“提交并公示”。
首次登录密码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资料后6位,如密码错误,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到复兴区市场监管局申请重置密码。
四、相关要求
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