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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增项申请办理需要什么程序流程?
一、解决的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求(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次大会)
3、建设工程勘察管理规定(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管理规定》(订单编号住建部第160命令)
5.《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告》基本建设[2007]202号
6.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资料明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和规范表明》的通告(京办发[2006]274号)
二、递交原材料:(对话框审理时,全部配件原材料的影印件需与正本核查)
1,《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格》(在网上,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2.配件原材料:
1)申请书(概述企业的创立、建筑工程项目企业资质的建立和变更;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性质和主营业务收入;企业高端、申请注册和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状况;企业汇报业绩考核;申请办理企业的资质、工作人员和销售业绩均符合规定。公司盖章确定。);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合作经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3)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和团本;
4)真实身份证、学生就业证明、大学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影印件。企业责任人、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给予“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申请表》列出注册执业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证影印件和盖上执业印章的申请注册证书影印件;
6)真实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大学毕业证书等影印件。《申请表》中列出的非申请注册专业技术。领导干部技术专业非申请注册工作人员还应给予《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及业绩表》;
(七)《申请表》列出没有注册专业技术与企业依规签署的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包含合同双方的名字、聘请起止时间、签名盖章、起效日期)及上月个人社保证明影印件;在其中,在部队或高等学校从业建筑工程设计的非申请注册专业技术并不给予社保证书,但需给予其所属单位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证明原材料。
三。原材料规定:
1、企业属实填好《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格》,企业法人代表应在申请表格上签名,对其真实有效承担。申报材料理应清楚详细,若有材料不全、笔迹模糊不清、图章不清、笔迹模糊不清的,资质审理单位不予受理;
2.配件原材料用A4纸订装,含有文件目录和归类序号;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原材料应按申请表格中列出专业技术人员的次序开展归类和订装。资质证书的原件和任务应打印,不可缺页。影印件应盖上企业公司章,注册执业工作人员应盖上本人执业印章(非申请注册工作人员以外)。原材料中必须加盖公章或图章的,影印件失效;
3.应线上填好《申请表》,直接打印含有条码的《申请表》。
4.经当地准许的《申请表》配件原材料一式两份;
住建部准许:《申请表》三份,配件原材料二份。
四.程序流程:
1.网上申请和申请表格制做;
2.附设原材料的生产制造;
3.申请书被接纳;
4.核查和宣传策划;
5.准许和公示;
6.获得证书。
注:住建部审核新项目以住建部公布具体内容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