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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开具
出租方应当依法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应承租方索取)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承租方乃是其他个人,则不得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仍须据实开具普通发票。)
注6:若出租方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应承租方索取而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则须先放弃免税优惠,然后方可依法开具。
注7: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